國際專利
美國專利局審查流程
現行《美國專利法》將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植物專利,保護期均為自申請日起20年。
《美國專利法》第111節(35U.S.C§111)對專利申請作了明確規定:專利申請應由發明人或其授權之人提交書面申請文件;應在法定期限內繳納各項相關費用。故美國專利申請構成的四大要素是:一、說明書(即對發明創造的說明和至少一項權利要求);二、附圖(如果需要);三、誓詞或聲明(通常由發明人簽署);四、費用(法定應繳的各項費用)。其中,前兩個要素是能否獲得申請日的基本條件。
USPTO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由發明人或其授權之人提交申請 → USPTO受理部門接收,確定收到日并給出申請號 → 由申請部門進行形式審查并確定申請日,完成文件處理和數據采集,同時由權利轉讓部門處理涉及權利轉讓事務 → 分類 → 按分類號將申請分配到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審查流程主要包括:1)形式審查和檢索2)實質審查3)申請人答復4)再次審查5)作出較終決定等內容 → 對決定不服的可向專利申訴和抵觸委員會提出上訴。
《美國專利法》在1999年修訂之前規定,專利申請在授權之前不予以公布,由USPTO負責保密。為與《關貿總協定》保持一致,1999修訂后的《美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應當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后立即公布,申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公布。
美國專利申請遵循原則
(1)采用“先申請制”,即不同當事人就同一主題的發明申請專利時,申請在先者有權獲得專利;
(2)采用“發明人”制度來確認專利申請人資格。即提交專利申請人必須是發明人本人。即使是雇員發明,也由雇員發明人申請專利權,專利權取得以后,再轉讓于雇主;
(3)采取“即時審查制”和“不公開審查制”,即由專利局獨立進行發明專利性的審查,專利局對發明申請既進行形式審查又進行實質審查,審查過程排斥第三者參加;審查材料和申請文件處于保密狀態,只有頒布專利權以后,才公開專利申請文件;
(4)建立職責分明的保護專利司法機構,在美國,一般專利訴訟案件由聯邦地區法院受理,巡回上訴法院負責上訴審。對外國人提起的專利訴訟案件由哥倫比亞特區的聯邦區法院受理。
美國專利類型
1.發明專利 (Utility Patent)(美國沒有實用新型專利),有功能的發明才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缮暾埖陌l明包括:程序(Process)、機械(Machine)、產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組成(Composition of Matter)。其中,程序可為方法(Method)或上述發明的新使用方法(New Use)。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主要根據權利要求來限定。保護期自申請日起20年。
2. 外觀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 ,必須為外觀上的設計才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自申請日起20年。
3. 植物專利 (Plant Patent),通過植物專利保護無性繁殖的新品種,但不包括塊根、塊莖植物。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4. 臨時申請(Provisional Application):是旨在建立美國發明專利申請日的紀錄文件,有效期為12個月。由于只是紀錄文件,臨時申請案并不是真正的專利申請,除了不得主張其它案的優先權,美國專利局也不會對申請案進行審查或將其獲準為臨時專利(Provisional Patent),因此有些人誤認為的臨時專利,事實上是不存在的。在提出臨時申請案之后,申請一方必須要在12個月內提出正式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才能主張"臨時申請的申請日"為"美國發明專利申請日"。另外申請人也可以在12個月內,直接將臨時申請案直接轉為一般申請案,但是美國專利期限將會從臨時申請案的申請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請人都不太會選擇直接將臨時申請案轉為一般申請案。新式樣專利申請不適用于臨時申請案。
申請美國專利所需文件
1、申請表(Application)
2、聲明(Declaration),發明人必須在宣誓書中宣誓為真正的發明人,聲明已閱讀和了解說明書內容,以及會向專利局揭露任何與申請案專利性有關的技術資料。
3、說明書(Specification),包括說明書內容、權利范圍及摘要
4、附圖(Drawings)
5、委托書
6、轉讓書(Assignment),申請人為公司時,需要發明人將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公司,即需簽署讓渡書。
7、小實體聲明書,所謂的“小實體”意指:個人、少于500人的企業以及非營利性單位。
美國專利審查期限:大約10-12個月有審查結果。
超凡代理美國專利申請費用:
申請美國專利的費用包括二部份:一是美國政府收取的官費(包括授權的官費為2000-3000美元左右)另一部份為美國專利申請律師的代理費用。